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

道德的政治


我们追求的美好政治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以民主反对专制,以自由反对暴政,以法治反对人治,而是以真反对假,以善反对恶,以美反对丑。

当今世界没有几个执政者敢于公然反对民主、法治、人权,没有几个统治者敢于宣称国家是他们一个家族或者少数人的,相反,几乎所有的执政者,包括金正日、卡斯特罗在内,都宣称国家属于全体人民,执政者必须代表人民的意愿,没有人民的认同,没有民主,执政也就失去了合法性。20世纪以来人类政治文明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根本否定了“打江山坐江山”的“家天下”意识形态,民主、法治、人权已经成为普世潮流。

因此,我们与执政者之间几乎不存在意识形态的差别,都是为了国家民主法治、社会公平正义、人民自由幸福。如果说我们之间有差别的话,就在于以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实现共同的理想。这是一个科学与道德的问题。

以什么样的制度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法治,这是一个科学问题。制度建设首先要认识人性。人性从本质上说都是一样的,都有利他的善的一面,也有自私的恶的一面,人与人之间有差别,但不存在国与国之间人性的差别。所谓文化差别确实存在,但那是制度约束和利益诱导之下的人的外在表现,而并不意味着人性本身的差异。

国家的治理模式就像任何一种管理模式一样,必须在人性的基础上建立制度,只有充分考虑到人的本性、人的利益选择和行为方式,才能制定出合理的制度。共产主义理想固然美好,但计划经济制度却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人民当家作主固然美好,但间接和不公开选举导致民主落空,制度忽视了人性就缺乏基本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民主的逻辑其实并不复杂。人的生命有限,政权不可避免要更替,问题在于以什么方式才能解决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以及权力更替的最低成本。暴力革命的合法性只适用于非常年代,只能针对邪恶的暴政。如果统治者固守暴力革命的逻辑以为自己暴力夺取的权力就应该世世代代继承下去别人想获得权力只能靠武力,这是野蛮政治的逻辑,结局只能是暴力革命——一个个王朝末代皇帝大都死无葬身之地。

和平年代,人类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民主,这个国家属于世代生息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人民按照一定的制度选出维护公共利益的执政者,纳税供养他们,委托他们管理国家,如果管理的不好,就通过合法的、文明的程序更换更合适的执政者。人类经验表明,真正的民主离不开选举,谁能代表人民,选票说了算。选举要想表达人民的真实意愿,选举应该定期、平等、公开、竞争,并尽可能直接进行。没有“一人一票每票等值”的平等的选举,就不会有真正的民主。没有公开的选举,就有可能被少数人操纵。没有公平的竞争,更合适的执政人才就可能被埋没。如果间接选举,就更容易出现贿选。这些民主制度之所以是普世的,不是因为它是西方的还是东方的,而是因为它顺应了基本的人性。

我们国家也追求民主,但是我们的制度设计不够科学,我们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比如,间接选举让贿赂成为可能,也许当下因为选举被操纵所以贿赂还不明显,如果实现了真的选举贿赂一定很严重。而直接选举就让贿赂选民的行为几乎无法存在,再加上法律的规范和惩罚,黑金政治才有可能被摒弃。再比如,缺乏公开竞争的选举让操纵成为可能,缺乏竞争的结果往往是领导“当选”,而不是选出选民满意的“公仆”。

法治的逻辑同样也是人性基础上人类管理经验的总结。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解决争端的正义底线,缺失了正义底线,社会必然充斥不满和抱怨,必然潜伏着巨大危机。司法本来就是充当正义底线的角色。这个正义底线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必须依靠制度和良心固守这个底线。

我们国家也追求法治,但是我们的制度设计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的司法名义上独立审判,但实际上有很多权力干预,法官不是忠于法律和良心的正义守护神,而是庞大官僚体系中卑微的一员。我们不是说法官就不受制约,问题在于什么样的制约是科学的,我们国家试图依靠非民选的政法系统或行政系统制约,这样的制约制度从本跟上扼杀了司法的独立性,也就扼杀了社会正义的底线,人类经验表明,真正良好的制约制度是依靠依靠民选的议会以及透明的舆论。

如果一个国家的制度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就需要总结经验教训,虚心向别人学习,及时做出调整。既然经济制度能向别人学习,市场经济能适应中国国情,政治制度也一样可以向别人学习,也一样能适应中国国情。但是,如果执政者不虚心向别人学习,却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的制度是最好的,甚至表面上自称人民公仆骨子里却是皇权专制,这就转化为一个道德品质问题。

国家权力为了什么,这首先是一个道德问题。如果是真心为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幸福,执政者是真正的公仆,其自身的利益不在于无边无际的世俗欲望,而在于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实现人生价值,这样的公仆是高尚的。相反,如果“公仆”的目的就是为了执政地位本身,即所谓“江山永不变色”,民主法治不过是手段,为了自身私欲随时可能放弃民主法治,随时启用法西斯或者流氓黑社会的手段,这样的公仆是假的、恶的,也是丑陋的。

明明知道选举结果已经内定好,明明知道选举是被操纵的,还要装模作样地开大会、提名候选人、投票。明明自己根本不了解预算,还要举手表示赞成。明明知道开大会是走过场,还要轰轰烈烈地宣称自己多么民主。这样的民主是假的、恶的、丑的。

明明是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法院故意安排一个最小的法庭审理,把旁听证发给最不关心这个案件的人,故意不发给真正关心案件的媒体和公众,还号称“公开审理”。 当公民的博客被删除起诉到法院,没有一个法院敢于接受受理诉讼。明明知道判决不是法官做出的,还号称法院独立审判。这样的“正义审判”是假的、恶的、丑的。

明明是和企业主享受同等待遇的官方机构,却号称“工会”。 当大量的下岗工人真正需要工会维护权利的时候,他们在巨资盖起的豪华大楼里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弄一间“职工帮扶超市”。他们本来出租司机打算要建立真正的工会,但全国总工会赶紧站出来要组织出租司机工会,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样的“工会”是假的、恶的、丑的。

公权力本应担负起正义底线的责任,可实践中公权力最不讲道德和人性,怎么指望这个社会是一个道德的社会?其实,我们的理想不需要太多的创新,我们只需要真、善、美,那些先辈们过去一个多世纪奋斗的民主理想变成真实的民主,那些写在宪法中的神圣的权利变成真实的权利,那些“公仆”们能够具有起码的道德廉耻之心,与其说我们在追求民主自由,不如说我们在追求一个道德的社会,人性复苏的社会。

因此,当下中国的政治改良运动本质上是一场道德运动,一场良心运动。很多时候,我们不需要多么高深的理论,我们只需要按照自己的良心说话,按照自己的良心做事。我们挑战和反对的不是宏大的主义,而是那些让每一活生生的人感到厌恶和羞耻的卑劣行径。

公民社会力量的成长不在于多么高深的政治智慧,我们只需要按照良心不断说真话,做好事,我们就能成为社会未来的希望之所在。

200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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