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我们相信袁冬、丁家喜、赵常青等“财产公示十君子”无罪。他们却先后被批准逮捕。我们深感震惊,特此严正声明:
一、“十君子”的个人言论表达不构成犯罪。
2013年3月31日,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等在北京西单广场展示条幅,呼吁官员公示财产,十多分钟后四人被警察带走,被以“非法集会罪”刑拘。《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条明确规定,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集会和一般言论表达的区别在于,集会以组织一定数量人群集体表达为要件,例如香港《公安条例》规定50名以上人员公共场所集体表达意见需申报。袁冬等当天只有四个人拉横幅,一个人演讲,周围聚拢的人只是路过旁观,而不是有组织的共同参与者,其行为是个人言论表达,是行使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自由,以及宪法第41条规定的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权、建议权,根本不是法律上的集会,更不存在“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以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刑法第296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非法集会罪。
丁家喜、赵常青、孙含会、王永红、李蔚、齐月英,并没有出现在3月31日西单现场,也不是此次活动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他们中虽然有人此前在不同场合有过类似的个人表达,但都不存在“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以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构成要件,也并未受到公安部门的制止和处罚,不可能构成非法集会罪,也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等其他罪名。
二、“十君子”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合天理顺民意。
反腐败是各国政府的责任,习近平先生也号召“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纵然年年高喊反腐败,也确实查处了不少贪官,却改变不了腐败愈演愈烈的趋势,权力腐败是当今中国之恶性毒瘤早就是举世公认。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完善的制度。官员财产公示则是行之有效的反腐机制,世界上137个国家或地区均已建立或执行了财产公示制度。
“十君子”基于自己的公民责任,勇敢呼吁官员财产公示,今年3月还曾一起讨论财产公示法律建议草案,希望以渐进努力推动制度完善。但很遗憾,他们的建设性意见不仅没有被采纳,自己反倒身陷囹圄。这既是对公民社会健康力量的打压,更是对政府高层“打老虎抓苍蝇”的反腐承诺的公然羞辱。
三、基于以上理由,我们不能不呼吁如次:
1、 首先向有关当局呼吁:亡羊补牢,让法治的阳光照耀“财产公示十君子”案,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还“财产公示十君子”以清白,从而还他们以自由,并予必要赔偿。习近平先生曾承诺“在每个个案中体现司法公正”,我们对此承诺极为重视,将通过“财产公示十君子”案的全部细节,来检验这一承诺是否具有诚意,来决定我们对有关当局是否报以起码尊重。为此,我们敦促有关当局:对“财产公示十君子案”的审判,必须是独立审判,公开审判,公平审判,符合司法公正的全部要素。
2、 我们同时向公众呼吁:请严重关注“财产公示十君子”案。权利是整体性的,一个公民的权利被侵犯,就等于所有公民的权利被侵犯,所以,他们跟我们其实并不遥远,他们的命运和我们的命运息息相关。
3、 我们也必须向中外媒体呼吁:请克尽报道一切的天职,聚焦“财产公示十君子”案,勇敢追问所有细节和所有程序,勇敢报告真相。
我们并庄严承诺:和袁冬、丁家喜、赵常青等“十君子”站在一起,继续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并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从改变自己开始改变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无论面临多少压力,我们决不放弃。
公民 许志永
公民 笑蜀
公民 王功权
公民 滕彪
公民 刘卫国
公民 黎雄兵
公民 梁小军
公民 李方平
公民 肖国珍
201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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