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封未公开的信
四月的一天上午我们突然接到一位女士的电话,她代表网络管理机关建议我们删除“阳光宪政”网关于南方都市报案的文章。我说,请指出我们哪一篇文章有什么违法或者不合适的地方,我们会做出让步的。她客气地说,她转达的意思很明确,要全部删除。但我还是坚持说,对不起,我们可以让步,但这是一个冤案,我们不能完全沉默。
我们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下午,我们对“阳光宪政”网做了一次审查,尽管没有发现明确的法律问题,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我们还是删了一些文章。接下来,我怀着非常沉痛的心情写了一封公开信,为了祭奠“阳光宪政”可能即将到来的牺牲——我们不可能放弃对南方都市报案的关注,我们必须做好准备——经验告诉我们“阳光宪政”网可能要被关闭了。
在这封信中我写道:
……
“阳光宪政”只是一个小小的网页而已,这是一个粗糙的简单的网页。这个小小的网页讲述着几个中国公民维权的故事,这里有孙志刚案和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这里有孙大午案的辩护过程,这里有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探讨,这里有四个农民被四次判死刑的遭遇,这里有被伤害被侮辱者的倾诉……我们还将关注更多无辜者的痛苦和不幸,我们也将关注更多中国人的幸福和欢欣。我们是一群理想主义者,我们满怀着纯真的梦想,我们想做的不过是为那些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说几句公道话,不过是为自己的国家现代化尽一份努力。我们建设性地做出努力,我们没有任何阴谋,没有任何敌意。
我们需要这样一个小小的网页。我们想通过这个小小的窗口告诉我们的同胞:很多人正在为社会进步付出努力,我们的未来是有希望的;我们还想告诉全世界:中国正在进步,这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当然不希望这小小的窗口被封杀,我们梦想着这个小小的窗口能有机会见证一个伟大国家的进步。但是,如果仅仅因为说真话就要被封杀,如果宪法的誓言对权力没有任何约束力,如果中国不幸地被排除在人类政治文明的进程之外,如果必须有人为社会进步付出代价的话,那么我们为什么要逃避呢?
……
写完了这封长长的信,心情很沉重。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理由就可以剥夺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这样的事情我们常常碰到,但我们想说,这是不正常的。或许,有人仍然习惯于这样的一个电话就能让所有的人沉默,但我们想说,这是不对的,我们都应该习惯于一个法治的社会,公民有尊严的健康的社会。
但我一直没有公开这封信。我在想,这样做是不是会给人挑衅的印象?我们从来都不想成为一个麻烦制造者,我们只想建设性地做一些事情,我们想表达的意思是——这应该是一个法律问题,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应有的权利,不过在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作为中国公民,如果是为了国家长远利益,我们可以让渡权利,但是……让我们谈一谈好吗?
在不安中过去了几天之后,渐渐地,我们似乎看到了这个时代的进步,“阳光宪政”一直能打开,它可能暂时不会被封了。可是,我们并没有因此心怀侥幸,我们不希望“阳光宪政”在一片网络萧杀中成为一个例外,这样的经历促使我们开始思考,这个社会有些问题我们应该坦诚地讨论一下了,比如,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问题。
二 网络言论与两种不同的社会稳定观
很多人会认为网上言论会危及社会稳定。我们当然认为社会稳定很重要。正因为认为它重要,所以才认真考虑什么样的稳定才是持久的。我们需要认真地想一想,如果一个小小的网页说了几句话就能影响社会稳定,那么我们的社会稳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稳定?这种稳定可能是持久的吗?
在漫长的历史上,我们的国家也有过较长时期的稳定,但那是一种静态的稳定。在一个几乎静止不流动的社会里,以皇帝为中心的官僚体制也能在一定时期内维护稳定。但是,这中静态的稳定不可能是持久的,而是以几百年一次的大动荡大杀戮为代价。由于这样的官僚体制失去制度创新的能力,以皇帝为中心的特殊利益群体掌控了整个国家,权力没有制约,于是权力就不断膨胀,几乎每一个王朝末期,官僚系统庞大到几乎让社会无法支撑,接下来是革命和动荡,动荡之后产生的政权依然是专制,就这样我们的历史陷入了几百年一个周期的轮回,这样的轮回注定要在近代落后挨打。
这样的稳定本来就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更何况,今天的中国即使想回到那样静态的稳定也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和一个世纪以前相比,今天的中国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百年前,中国农村虽然已经受到了工业化生产方式的冲击,但大部分地方依然是静止的小农经济,没有今天的大规模人口流动,没有大规模的公路和铁路,几乎没有电话,更没有网络。而今天,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我们的经济制度基本上已经是市场化了,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已经成为社会常态,交通通讯的发展带来了信息的多元化,所有这一切都注定了我们这个时代已经远离了历史上的那个静止的中央帝国,也远离了每一个人都固定在一个单位的物质贫乏的计划经济年代。自由的潮流已经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流动和多元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常态。在这个自由和多元的社会基础之上,我们已经不可能建立一种压制型的静态的稳定。
历史潮流要求我们必须确立一种建立在自由开放社会基础上的新型的动态的稳定。我们需要承认这种多元的声音和利益诉求,并在承认现实的基础上寻找一种能够代表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制度。人类文明的经验告诉我们,我们正不可避免地走上一条宪政的道路,这套制度在各个国家不尽相同,但民主选举政府、权力相互制衡、法治、言论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是一致的。在这样的现代社会中,或许我们会听到各种各样的言论,看到各种各样的游行示威,大选场面热火朝天,议会里经常吵架甚至有人抡起了鞋底,领导人被骂的狗血喷头时不时要向公民认错道歉……这样的社会看起来有点乱,但这样的社会有着稳定的根基,国家的繁荣是可持续的,人民在正义的司法保护下享有公正和尊严,不会到处充满上访者的无助和绝望。
但遗憾的是,现实中我们常常听到的“稳定大局”其实讲的是传统意义上的静态的稳定,而不是适应现代社会的动态的稳定。如果把上访者成功压制甚至投入监狱就叫做维护了稳定了话,那么,这样的稳定不可能是持久的,也注定是在酝酿社会大动荡的力量。如果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仍在追求传统的静态的稳定,那就意味着阻碍一个现代社会的到来,这不是真正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而是保守落后的力量。
出于对国家的责任,我们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分清哪些因素有利于真正的稳定,哪些因素打着稳定的旗号实际上在积聚社会动荡的力量。或许,言论自由不利于维护传统的静态的稳定,但言论自由可能对于维护现代的动态的稳定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三 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
言论自由对于一个人来说其本身就是有价值的,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立场的愿望。言论自由对社会进步的意义也不需要过多论证。布鲁诺被烧死在火刑柱上阻碍了人类探索宇宙的步伐,直言的彭德怀在庐山被批斗以及反右倾运动最终导致大灾荒以至于数以千万计的人饿死,信息封闭导致SARS恐慌而信息的公开成了阻碍病毒传播的有效途径,从古到今,无论是科技的进步还是社会制度的进步,自由的思想和自由的表达是人类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
我们需要更多讨论的是,言论自由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很多人还不习惯于网络上的言论,他们反感甚至敌视网络上关于一些重大案件的讨论主要是看到了网上一些激愤的甚至不负责任的言论,他们认为这些言论对社会危害很大,所以才有了“宝马”案不准讨论,孙大午案不准讨论,南方都市报案不准讨论,等等。在社会变革时期,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我们需要认真分析,网上的自由言论对社会进步而言有什么利弊?
可以肯定的是,言论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但法律要限制的言论应当是带来了社会危害性的言论,没有社会危害的言论当然不应当受到限制。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要分清哪些言论是有害于社会的。所谓有害于社会,这样的“害”应当是可以验证的,不可验证的虚妄的利益不应当受法律保护。现实中,一类可验证的害处是针对特定个人的伤害,比如针对个人的侮辱或者诽谤;还有一类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客观事实上的伤害以及历史经验证明即将给多数人带来伤害的,比如,已经造成伤害的谣言以及煽动暴力的言论,等。
首先,如果侮辱或者诽谤的言论侵犯了个人的名誉权或者隐私权,这样的言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这几乎是全人类的共识,我们国家也不例外,我们的民法以及刑法就这方面的规定并不少。当然,一个公职人员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受到的保护程度应当低于普通公民,因为公职人员,尤其是对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职人员的行为以及人们对其行为的评价已经不仅关涉到公职人员自身利益,而是整个社会利益的一部分,比如,美国人在愚人节的那天把小布什评为美国十大蠢人之一,这远远不简单是一个侵犯小布什名誉权的问题,而是一些美国民众表达对美国政府的政策的不满,是言论自由的问题。所以,为了公共利益,为了言论自由,小布什也就只好委屈一些了。不过也不用为他们担心,作为民选的公职人员,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政府首脑早已经习惯于被选民批评乃至侮辱谩骂。对比一下我们国家,不准大家公开讨论领导们的私事,甚至一个县委书记也可以告一个上访农民侵犯他的名誉权,最后官司居然还能打赢。于是,大家只有悄悄地谈论,其实这样更容易产生各种谣言。这样的社会制度表面上看是保护了公职人员个人的名誉权,实际上是妨碍了公共权力受到监督,就容易损害普通公民的利益,这也可以从一个方面解释上访人员越来越多的原因。
其次,一些可验证的直接破坏社会秩序的言论,比如,在电影院大呼“失火”导致很多人拥挤受伤等。这样的言论在各国都是禁止的,我们国家也有相应的法律禁止。至于在非典时期制造谣言哄抬物价,也可列入这样的危害言论的范畴。但是,这样的限制应当是有明确边界的,不能任意以“秩序”为借口事实上剥夺了言论自由。
最后,一些历史经验表明可能直接危害言论自由本身的言论应当受到限制,比如,煽动暴力革命等。言论自由如果不能捍卫自身存在的基本底线,那么它就不可能维持下去。当然,这种历史经验也必须是明确无误的,是一种基本共识,比如在德国煽动法西斯的言论被禁止,这种经验就是一种明确的共识。
四 一些需要深入讨论的问题
但是,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网上的言论被删除了,其实,这些言论可能既不是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言论,也不是能够直接威胁到社会秩序的言论,而是很多关于我们国家面临的历史和现实问题的讨论,是公民们出于对国家的爱才发表的言论。值得深入思考的一个问题是,这些讨论真的危害社会以至于必须禁止吗?
应当承认,很多历史问题我们还没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我们有太多的历史问题被意识形态的口号所蒙蔽,比如,文化大革命问题的一些方面至今是学术研究的禁区,如果我们面对历史问题连一个起码的客观的态度都没有,我们怎么可能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各种不同的言论正是为我们正确认识历史提供了不同的事实和视角,这样的言论可能会有助于一个现代的多元的社会的确立,也就很可能会削弱传统意义上的静态的稳定,但能为我们国家的现代化提供思想基础。
关于政治问题通常会比较敏感,有人一谈到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就迫不及待地贴上“资本主义”的标签,然后不假思索地拒之门外。这样愚蠢的错误在历史上屡次出现,比如,我们国家曾经在很长时期内把社会主义标准定为“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而把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贴上资本主义的标签,后来计划经济高不下去了不得不改革开放的时候,意识形态仍然严重禁锢人们的头脑,直到邓小平南巡讲话人们才开始直面现实。现在我们又在重复历史上的错误,如果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话,那么,无原则无标准地封杀网络言论就是社会主义?司法受制于权力就叫社会主义?
几乎整个二十世纪,我们曾陷于“主义”不可自拔,回首历史的沉痛教训,我们需要明白,对于这片土地上人民来说,中国最重要的不是一个写在书上的“社会主义”国家,不是一个理论上的“东方文化”的国家,而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很多方面,我们不得不走“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路,我们需要虚心学习,包括科学技术和经济制度,当然也包括政治制度。今天,我们考虑的问题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如何改革的问题;不是要不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而是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不是要不要进行民主化的问题,而是如何进行民主化的问题。我们应当考虑的问题是,如何顺应时代潮流完成中国改革才能避免社会的动荡,而不是以防止动荡的理由阻止改革甚至阻止社会发展的自然进程。我们需要虚心的态度面向全世界认真学习,开放地讨论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决不能再画地为牢固步自封了。
当然,仍然会有人认为,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我们的人民素质不高,还不适宜太多的自由,我们的社会需要经济发展,出于稳定的需要,中国人需要忍耐,需要暂时戒除言论自由这种奢侈品,等经济发展了,再谈言论自由等人权问题。
的确,中国的改革需要渐进进行。但是,我们需要分析,是不是经济发展和言论自由真的能够分离?真的能够清楚分开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两个阶段?恐怕,这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设想。且不说先经济后政治本身意味着一个门槛的跨越,本身就不符合渐进改革的要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面临的社会公正和腐败问题在我们国家已经出现,我们已经不可回避了。社会不公正的解决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但这段时间里如果连表达声音的权利都没有,恐怕要出大问题的。
有人更多地担心网络上的激烈言词或者谣言。的确,网上更容易出现激烈言词乃至谣言,但我们需要冷静地想一想,网上的一些激烈言词甚至谣言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其实,网上激烈言词并不等同于现实中的非理性。一个人在网上的激烈发言和他在现实中对待某个问题的态度很可能是不一致的,一个人在网上发言特别激烈,正如一个人在网络上玩“杀人游戏”时特别冷酷无情一样,不能简单等同于这个人的现实生活。从社会功利的角度看,网上激烈言辞可能并不会导致行动,反而可能是缓解情绪的阀门,消解行动的冲动。再说,我们也不用过份担心网上谣言会混淆事实真相。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谣言的出现必然伴随着辟谣的言论,真相不会被掩盖的。能够掩盖真相的时代注定是压制言论自由的时代。
或许有人担心,不放开言论就已经这样了,一旦开放言论,那岂不乱套了?然而仔细想一想,如果真的实现了言论自由——到那时人们没有必要再捍卫自己的权利,没有必要再激烈地表达自己被压抑的愤怒,人们干吗要整天泡在网上发牢骚或者造谣且没有人理睬——那岂不很无聊,相信不会有那么多无聊的人的。总之,言论自由不是洪水猛兽,实现了言论自由不会导致天塌下来,或许,等我们民主法治制度健全之后,等我们国家真的撤除了数十万计的网络监管大军,人们还没兴趣在网上大发议论了呢。
网上自由言论不仅不是某些人想象得那么可怕,反而可以从中正确认识到社会存在的问题。“宝马”案是2003年底到2004年初人们广泛讨论的热点之一。一辆“宝马”牌高级轿车和一辆农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双方发生了纠纷,愤怒之中,“宝马”开动,撞死了农用三轮车主的妻子,后来,“宝马”车主以交通肇事的罪名被判缓刑释放。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是因为车主疏忽挂错了挡才导致了这场交通事故,属于过失,判刑适当。但很多人执著地认为“宝马”车主是故意撞死了农妇,是故意杀人。
为什么这个案件能够激起如此广泛的愤怒?其实,这个案件的背后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不公正。在网上,人们宁愿相信“宝马”车主有“后台”,宁愿相信车主是故意杀人而不相信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是因为人们在表达一种愤怒,这种愤怒不是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而是因为腐败和社会不公正引起的,这起交通事故不过是表达公众愤怒的一个载体。其实,换个角度看,通过这种声音,我们能够看到我们国家的问题,这为解决问题提供了前提。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人们在发出这种声音的时候,也是在表达一种渴望,渴望通过这样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来建立对国家的信心。
事实上,当中央调查组开始展开调查的时候,人们翘首以盼,这本是树立中央权威的机会。然而遗憾的是,从调查组一开始介入,网络消息就被封锁了。悄无声息中调查结论出来了,通过新华社一公布就算交差了。也许中央调查组的结论真得很科学,可是,为什么就不能公开调查过程?为什么就不能允许人们对结果公开质疑和讨论?结果,由于封杀言论,人们无法参与对这个社会事件的讨论,必然对结果保留质疑,只好把愤怒和不满压在心底,一个本来树立中央权威的机会最后却损害了中央权威。怎么会这样呢?试想,如果人们以某种令人信服的方式得到了一个公正的调查结论,人们会没完没了地愤怒吗?中国人真的很不理智以至于蛮不讲理吗?
当然,也许有人持不同的观点,但这些问题我们都可以进一步讨论。
五 我们是公民
我们列举众多关于言论自由的可探讨的问题,是为了理性对待网络言论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要按照法律原则或者应然性的原则伸张我们公民权利。既然是探讨,我们就有必要宽容和气,很多时候,作为公民我们可以让渡自己的权利。
但是,这样的让渡是建立在承认个体权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民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这样的让渡需要谈判,或者,至少需要做说认真的服工作。只有这样,公民才可能感受到作为国家主人公的尊严。
这样的要求并不高,这决不是奢侈品,事实上我们这个社会太需要说服和沟通。比如,公民的房屋要拆迁了,政府给的补偿也许并不是很不合理,但公民不满意,这个时候,特别需要政府做协商和说服工作,可是,我们常常看到,“有关部门”把拆迁决定通知书往墙上一贴就走人了。于是上访,接待部门面无表情甚至不理不睬,于是积累怨气,甚至最后绝望地自焚。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对我们的社会有太多的伤害。
他们不是刁民,他们可以为公共利益付出牺牲,但他们真的需要一个说法。他们需要尊严,他们为公共利益付出牺牲的时候应该有一种自豪感,而不是因为恐惧。
我们很多人都可以让渡权利的,我们热爱这个国家,但是,作为公民,每一个人都不能没有尊严,每一个人都需要被尊重。无论“阳光宪政”最后的命运如何——或许它是会像“公民维权”网、“文化先锋”网、“民主与自由”论坛等很多很多网站一样为言论自由而付出代价,或许我们期望的它是关于网络言论自由对话的开始,我们都想表达一种声音——请不要低估了恐惧和敌意对这个社会根基的破坏力,请不要低估了中国公民的理性和责任心。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就关闭网站等问题公开理性地讨论,我们将对自己的国家更有信心,我们每一个公民也将更有尊严。
许志永2004年5月2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