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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

“新北京人”解读





考虑到近日有些教育平等公民志愿者对“新北京人”的提法有不同意见,周六经部分志愿者讨论,觉得有必要就一些共识给大家作出解释。

第一,“新北京人”的基本含义:我们在北京工作、生活,作为北京的纳税人,理应享受北京的市民待遇,就应当是北京人,只不过相对于原住民我们是新移民,因此称“新北京人”。争取教育平等,根本问题是户籍隔离,孩子不能随父母上学是户籍隔离在教育领域的体现,争取教育平等是打破户籍隔离的重要一步。

第二,我们已经定居北京,是常住居民。“新北京人”是为了纠正一些过时的概念,比如“外地人”或者“流动人口”。中国人有权在自己国土上自由迁徙,有选择工作和居住地的自由。对于北京700多万非户籍常住居民而言,绝大部分不会再回到原籍,不再“流动”,和原住民一样工作、纳税,仅仅因为没有户籍,就永远是“外地人”或“流动人口”,这不公平。

第三,我们是北京的纳税人,理应享有北京的市民待遇。“新北京人”对应的一个核心概念是“纳税人”。“纳税人”不是指缴纳个税的狭义概念,一个人只要在这个城市里工作或者生活消费,就一定是这个城市的纳税人,就应当享有包括教育在内的公共服务。纳税不在多少,不能根据一个人的收入分三六九等,所有纳税人都平等享有政府的公共服务。

第四,逐渐用“新北京人”概念取代“非京籍居民”或者类似概念。“非京籍居民”也可以表达非户籍常住居民,但是,以户籍把同样工作生活的纳税人划界,其实是一种基于家庭出身的歧视,而“新北京人”的要点是“北京人”,即平等享有政府公共服务的北京市民,“新”只是表明移民北京的先后,没有出身差别。“非京籍居民”可以指现状,但“新北京人”代表未来。

第五,理直气壮地争取我们的市民权利。我们必须扭转长期以来基于户籍歧视形成的“我没有北京户口就永远是外地人”的错误观念。不用考虑如何保护原住民的特权,我们就是这个城市的市民,孩子就应当随父母生活和读书,就应当在这里参加高考和录取。用户籍把中国人分等级是计划经济年代的悲剧,因为没有北京户口,就自觉低人一等,这是长期受歧视的后遗症。现在,突破户籍限制的人口城市化和自由流动已经成为现实并且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任何一个城市的居民历史上曾享有的特权必须在人口自由流动中消除,我们要勇敢地站起来争取当属于我们的市民权利。


许志永 2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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